近年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秉持司法为民理念,通过打造“息诉调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检察建议”等矛盾化解新模式,有效推进诉源治理。2022年,该院化解纠纷19件,领导包案化解率100%;司法救助率6.21%,居全省第三,基层院第二;入选省检院典型案例16件,与该县工商联共建沟通联系机制做法被评为“全国工商联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机制典型事例。”
聚焦解纷止争,多渠道化解“法结”“心结”
前端推出领导包案制度。坚持“办信就是办案、办信就是办民生”的理念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首次信访院领导包案办理相结合。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案件46件62人,其中首次信访案件6件,全部实现院领导包案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息诉率100%。
中期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坚持“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释法说理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引导符合条件的信访案件回归法治轨道,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答复100%。
末端主动延伸监督触角。着力做到办案向信访人内心延伸、向检察工作外延伸、向案前延伸、向案后延伸,对涉检信访案件当事人的思想动态进行综合研判,对可能引发信访风险的案件提前制定预案,实现涉检信访化解从事后处置到事前预防、从被动应对到主动掌握的转变。
坚持检察听证,多角度推进“小听证”“大公正”
活用公开听证。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以听证促公正,以息诉保稳定,将司法办案修复社会关系和法治教育的作用贯穿始终,实现“四大检察”听证全覆盖。运用远程视频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涉案标的额450万元的“一房二卖”多头信访案,当事人在信访环节自愿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避免案件进入下一个阶段增加诉讼成本。
善用简易听证。灵活运用远程视频、微信、电话等手段接访,注重在业务流程上做减法,让群众少跑腿。在办理郭某某来访反映被合同诈骗一案时,经审查认为不构成合同诈骗作出不予立案监督处理,为进一步加强释法说理工作,邀请第三方代表及当事人郭某某召开简易听证会,最终郭某某认同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并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
巧用听证重点。选取矛盾纠纷激烈、社会关注度高、牵涉面广的案件作为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理重要环节。办理石某甲重大责任事故案审查公开听证和制发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听证会被评为重罪公开听证典型案例和社会综合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典型案例,成为一起案件被评为双典型案例的代表。
强化司法救助,多方位实现“暖心”“稳心”
突出重点救助。坚持因案施策,在加大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力度之外,重点向农村“五类人员”、未成年人、困难妇女及其家属等重点人群倾斜,同时加强释法说理,帮助被害人消除对抗抵触情绪,修复社会关系。全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1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0.4万元。
落实主动救助。建立“调解+救助+普法”工作模式,对符合条件的信访群众主动开展救助,并结合心理抚慰、案后回访、解决实际困难等多手段综合运用,进一步缓解案后矛盾,从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在办理区某某司法救助案件中,申请人丈夫因他人过失致死,儿子脑瘫,生活十分困难。保亭检察院主动发起救助,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释法说理,使其息诉罢访。
推动多元救助。与县司法、民政、妇联等单位建立对接平台,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全方位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用真心换取真情,用实际行动缓和社会矛盾。在接到一条县妇联移送的未成年人被欺凌线索后,保亭检察院积极受理并支持被欺凌未成年人起诉,获法院判决支持。该案被省院第六检察部采用为支持被欺凌未成年人起诉典型案例。
加强源头预防,多层次落实“我管”促“都管”
立足实际,分析研判与决策参谋同向发力。在办案中注重诉源治理,针对信访案件中反映出来的民生领域问题,深入剖析引发社会矛盾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社会综合治理建议,强化源头防治。全年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件。毛拉洞水库“215沉船”案检察建议入选2022年度省院十大优秀社会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
规范司法,反向审视与队伍建设双管齐下。在办案中建立完善“检察建议+”工作机制,用“检察建议+反向审视”对处理完结的典型案件进行以案析理和反向审视,发现办案程序、法律运用等方面存在明显错漏的及时预警,及时向承办人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提升办案质量。
见行见效,社会治理与普法宣传共同提升。在办案中注重诉源治理、法治宣传和公开听证相结合,在多类型案件、不同阶段进行听证的同时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同时做好案后延伸,定期跟踪回访,切实在案后延伸上下功夫,在解决问题上求极致。通过当事人现身说法等方式,引导潜在对象放下心理包袱,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作者系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检察院王宜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