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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现场,被执行人李某知道法院动了真格。迫于法律的威严,李某赶紧筹款。最终,被执行人李某所在公司愿意帮其垫付案款5万元,并当场缴纳,剩余5万元由李某在7天内支付完毕。鉴于被执行人实际已履行了一半的案款并积极筹款,承办法官本着善意执行理念,给予被执行人一定的筹款时间,并向其强调如在期限内仍不履行剩余案款,法院将依法严惩。该案目前在有序推进中。
扣押车辆促和解
善意执行有温度
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符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龙华法院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判令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赔付12.51万余元。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到期后,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龙华法院立案执行后,法官向被执行人符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符某履行义务,但符某一直未履行。该案在诉讼保全阶段,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一辆汽车,但未实际扣押到车辆。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并要求其主动配合法院交出涉案车辆。被执行人态度消极,未实际履行义务。
9月15日一大早,在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指引下,执行法官迅速制作拘留决定书,组织警力率领团队人员赶往秀英区石山镇群榜村,到达指定地点后,却未见被执行人的踪影。此时,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停放在现场,于是果断将该车辆扣押。看到车辆被扣,被执行人家属情绪激动,不配合。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释明法理后,被执行人家属终于平静情绪。得知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即将对车辆进行拍卖,被执行人家属请求给予一个星期的宽限时间筹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并配合法院将涉案车辆停放至申请执行人自行保管的场地,如到期未能履行完毕即启动拍卖程序。
强执威慑下
物业为业主安装充电桩
近日,琼山法院执结一宗强制要求物业公司为小区业主车位安装新能源充电桩案件。申请执行人周某将一面锦旗送到琼山法院执行局,对法官几个月来不辞劳苦为民办实事的司法作风表示感谢。
周某是海口某小区业主,其向物业公司申请在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后,物业公司以充电及线路设施需要整体规划,不能提供给个别业主改动配电房的设施设备为由予以拒绝。周某遂诉至法院。海口中院终审判决,判令物业公司应配合周某安装新能源充电桩。因物业公司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周某向琼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由于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矛盾较大,对于协助义务处于消极履行状态。执行法官向供电企业发出协助调查函,掌握了安装新能源充电桩所需的流程,然后对标对表,向物业公司下达履行义务告知书,强制要求物业公司予以协助,否则将采取罚款和拘留等措施。在强有力的执行威慑下,物业公司按照法院要求的报装容量向供电企业申请安装了充电桩总表。经过法官多次协调和不断的释法说理,周某的充电桩安装完毕。
组团执行促和解
助力清收显担当
9月14日,美兰法院执行局2个办案团队开展“小团队”专项执行活动。
该批案件申请执行人为同一金融机构,且被执行人已逾期10余年未还款,经信贷员多次查找被执行人未果。办案团队先后赶到府城镇城东社区、美兰区用本村、琼山区三门坡镇、龙华区新坡镇保礼村,通过向村委会核实情况、寻求辖区派出所协助,分头行动查找涉案被执行人。
对于查找到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对其进行约谈,释法说理、耐心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对于失联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向其亲属传达拟拘留决定的通知,要求家属积极联系被执行人偿还债务,以避免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本次专项执行活动促成两起案件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表示愿意积极履行义务,并与申请执行人商定还款计划。与案件有关的连带保证人也向法院承诺履行保证人责任,并主动提出在其作为被执行人的其他案件中,积极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和解,履行法律义务。活动结束后,还有部分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偿还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