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敏
9月15日,海口两级法院开启“惠民暖企”第五次集中执行行动,持续巩固集中执行成效。
行动中,海口两级法院聚焦重点涉企涉民生案件,向“骨头案”精准发力,持续出击,向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展开“猛烈攻势”。据统计,海口两级法院共执行案件87件,执结39件,和解8件,执行到位金额2182.36万元,查封房产12套,查扣车辆8辆,搜查4件,清场2件,询问23人次,查询被执行人财产26宗,查找被执行人32人,张贴公告3宗,现场调查23处,现场送达12处。其中,海口中院本级执行案件19件,执行到位金额1353.89万元,交付房屋3套。
巧用预拘留措施
促成执行和解
海口中院执行局在办理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巧用预拘留措施,成功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谢某民间借贷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向被执行人谢某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执行法律文书,但谢某要么拒收,要么在收到执行法律文书后未予回应。承办法官多次拨打谢某电话,但电话一直处于未能接通状态。
经查,谢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案件执行即将进入僵局之际,申请执行人张某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谢某在海口市琼山区经营某美容美发店。承办法官随即带员前往该美容美发店调查。经查发现,该美容美发店已转让给案外人经营,谢某以合作的方式经营该店。
承办法官决定对被执行人谢某采取司法处罚措施,以督促其履行义务。海口中院遂作出了《预拘留通知书》并前往该美容美发店进行留置送达,告知谢某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履行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张某达成和解,否则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预拘留通知书》送达后,被执行人谢某主动与法院取得联系,并向承办法官表示其之前确实在经营美容美发店,但因为受疫情影响,已转让了店铺,她愿意同申请执行人张某就债务进行协商。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谢某分期履行债务。
房屋买卖起纠纷
“刚柔并济”促执行
“李某,我是秀英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现初步查明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本院依法对你进行传唤调查。你如再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对你采取拘留等措施予以惩戒……”在海南某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内,秀英法院承办法官耐心向被执行人李某释明拒不执行法律文书的后果。
该案是由房屋买卖合同引发的纠纷。在案件审理阶段,双方达成调解,由被执行人李某向申请执行人陈某支付购房款及利息共10万元。因被执行人李某未履行生效的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秀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秀英法院依法查封李某名下的房产及车辆。李某承诺在8月15日前偿还全部案款。但在期限届满后,李某仍未履行义务。(下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