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李传敏 通讯员何君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近日组织警力在城区、国省道、农村公路设置5个临时执勤点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6月15日9时许,违法行为人陈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驶入营根县城国兴大道北门路段(三月三广场门前)时,交警依法将该车拦停,进行例行检查,经酒精测试棒检测,陈某存在疑似酒驾行为。
交警随即将其带至县城中队进一步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数值为15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经查,陈某并未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随后,交警将陈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当晚9时许,违法行为人黄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驶入营根县城大灯路段时,交警依法将该车拦停,进行例行检查,经酒精测试棒检测,黄某存在疑似酒驾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数值为7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交警对黄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做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当晚9时许,违法行为人周某驾驶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驶入营根县城国兴大道北门路段(三月三广场门前)时,交警依法将该车拦停,进行例行检查,经酒精测试棒检测,周某存在疑似酒驾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数值为5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非机动车。
交警对周某酒后驾驶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做出罚款50元的处罚。
据统计,当天共出动警力48人次,警车22辆次,查处违法行为47起,其中醉驾2起,酒驾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