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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要经好几关的签字程序才能批下来,现在只要提供银行账户,就可以收到法院转账的退费。”常年办理案件的律师李松说。
当事人和办案人员双“减负”
“您好,这是法院《退费账户确认书》,请您按照上面的要求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果您的案件需要退还诉讼费,我们会按规定第一时间办理,并以转账方式退到您的账户。”在省二中院立案诉服窗口,书记员吴海钰正在为前来办理立案的当事人耐心讲解退费程序,指导当事人填写退还诉讼费的账号确认书。
一旁的海南为先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元明,对于法院推出的便民措施连连称赞:“真没想到,现在法院退诉讼费这么方便,当事人在家就能坐等退费,再也不用来回跑,实在是太便民了。”
据了解,在《诉讼费用退费规程》出台前,当事人需要现场提交或邮寄诉讼费退费申请书、退费账户及开户行等相关书面材料,由书记员填写诉讼费退费单,经过多个环节审核,最后移交财务部门才能完成退费,层层审批十分繁琐。
“按照传统的退费办法,当事人提交的退费申请材料中,常有因案件信息或诉讼费退费金额书写错误,导致需要二次提交或邮寄的情形。”省二中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书记员王慧琳说,现在,无需当事人提交申请,法院在裁判文书生效后15日内,按照当事人在立案时填写的《退费账户确认书》,结算后主动退还应退的诉讼费用,简化了审批流程,大大缩短了退费到账时间。
“以往退费周期较长,既增加了办案法官和书记员的工作量,也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时间成本。”省二中院立案庭庭长刘霞说,诉讼费退费新规不仅给当事人节省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同时也给一线办案人员减负,让他们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办案。
各法院设诉讼费退费窗口
“诉讼费退费流程繁琐冗长、不方便不及时问题,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省高院副院长张玉萍介绍说,该院在开展“查赌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将诉讼费退费难题作为重点整改任务之一,经过认真细致的调研后出台了《规程》,将诉讼费退费由当事人申请退改为法院主动退,简化了审批流程,极大缩短了退费到账时间。
万宁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专门的诉讼费退费窗口,在立案环节,提示交费当事人一并完成《退费账户确认书》填写,并要求办案人员在案件审理、结案等各环节必须确认当事人退费账户,提前将当事人胜诉等情况发生后可能的退费问题考虑在内。针对部分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没有银行账户或是不便填写相关信息等情况,也通过“绿色服务窗口”助力其完成诉讼费退费,努力做到诉讼费“应交尽交”“应退尽退”。
为进一步强化《规程》的推广与应用,11月以来,儋州市法院积极组织全体民商事、行政法官及书记员对《规程》进行学习,并在诉讼服务大厅内及入口处均张贴了《公告》,设立了诉讼费退费窗口,并指导35案当事人在立案阶段填写了《退费账户确认书》,真正做到让群众“一次都不用跑”也能实现其退费权益。
澄迈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退费窗口,通过在微信公众号发布退费公告,为前来立案的当事人发放退费相关材料、讲解退费新规等方式进行宣传,确保诉讼退费工作落实到位。
据统计,诉讼费退费新举措实施半个多月,全省法院共为当事人办理退费322件,办理诉讼费退费1855207.87元,加快了实现司法公正的速度,得到了群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