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郭彦 杨晓晖 通讯员文裕)近日,琼海市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宗近3年的积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王某清、吉某荣向申请执行人王某裕支付15万元结清本案。
据了解,琼海法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某裕和被执行人王某清、吉某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后,执行干警立即按照程序对被执行人王某清、吉某荣采取了相应的查控措施,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在与被执行人王某清电话沟通中察觉,王某清其实具有清偿债务的能力,但其始终不愿意想办法筹款履行偿还义务。此后,执行法官在一周内连续5次通过电话向王某清做思想工作,耐心劝导其要承担其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不能一味的选择躲避,如果其不履行法定的义务,将会面临惩戒措施。
11月17日,被执行人王某清给执行局执行法官打来电话,表示经过执行法官多次做思想工作后,自己已经意识到单纯的躲避执行不仅不能躲掉应尽的义务,反而会害了自己,于是决定筹款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偿还义务。当天下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在执行局调解室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王某清、吉某荣向申请执行人王某裕支付15万元结清本案。和解协议达成后,王某清当场向王某裕支付了现金15万元,本案顺利执结。